为扎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切实维护全县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普安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建立“四机制”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联动机制。坚持县委、县政府领导、牵头,及时调整充实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参与的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民族宗教问题,形成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教育机制。采取走访、座谈、爱国主义教育主题课等形式,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相关法律法规,教育信教群众依法组织和参加宗教活动。把全县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纳入全县干部总体培训规划,加强宗教代表人士爱国主义教育,提高其理论水平和政治修养,引导其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
——排查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排查,特别是在敏感时期,对有关活动场所和人员进行严密排查,采取明察暗访等措施进行调查了解,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将不安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应急机制。建立健全工作预案,制定下发了《普安县宗教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对工作机构、组织指挥体系等方面进行规范,明确职责,既分工又合作,为宗教方面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控制和解决提供保证。
(贵州统一战线宣传联席办 供稿:黔西南州委统战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