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党委统战部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制度

发布者:陈美璘发布时间:2023-10-24浏览次数:10

贵州大学党委统战部微信公众号

运营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贵州大学党委统战部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

第二条 为加强贵州大学党委统战部微信公众号的管理,确保微信公众号平台高效、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贵州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方面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贵州大学党委统战部微信公众号是贵州大学统一战线宣传工作的重要窗口,是贵州大学党委统战部政策宣传、信息发布的权威平台,是贵州大学宣传统战工作、交流统战信息、服务统战成员的重要载体。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四条 贵州大学党委统战部微信公众号是由校党委统战部负责平台内容管理与建设。党委统战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平台运营建设、管理与推文审定发布等工作。

第五条 党委统战部综合科具体执行推文内容发布与平台运营,分管部领导为第二责任人,综合科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

第六条 贵州大学党委统战部微信公众号运营学生团队负责协助微信推文排版、编辑等工作。

第三章  内容建设与平台运营

第七条 微信公众号宣传主要内容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二)学校落实中央、省委及上级部门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等重要思想的宣传报道;

(三)学校统一战线成员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重要成就和典型经验、典型人物的宣传报道。

第八条 平台运营主要内容

(一)按照需要及时更新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

第四章  微信平台管理制度

第九条 微信公众号严格遵循统一规划、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十条 内容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

(一)审核

一审由党委统战部综合科微信团队成员及负责人负责;二审由党委统战部分管部领导负责;三审由党委统战部部长负责。

(二)校对

一校、二校、三校由党委统战部微信团队成员负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校党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